第1种观点: 行政拘留决定书下达后应该立即执行,具体原因如下:1、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2、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行政处罚的基本特征: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其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20天,行政拘留最长十五日,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刑事拘留最长三十七日。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七条 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