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协商离婚,适用于双方同意离婚且财产、子女问题达成一致;二是诉讼离婚,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财产、子女问题无法达成一致、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下落不明等情况。
法律分析
解除婚姻关系一般来讲有两种方式:
第一,双方协商离婚,即通过到民政部门登记,将离婚协议备案到该部门后,领取离婚证,从而解除婚姻关系。该方式适合双方均同意离婚,并且财产和子女能达成一致情况。
第二,诉讼离婚,即到人民起诉的方式,经过审理后,以判决书或是调解书的方式来强制解除婚姻关系。以下几种情形需要通过诉讼离婚:
(1)一方要离婚,但另一方不同意离婚。(2)双方均同意,但对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子女的抚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需要分割的。(3)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离婚的。(4)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要离婚的。(5)一方人在国外学习或工作,无法回国;另一方在国内,想要离婚的。(6)双方就离婚、财产、子女等问题能达成一致意见,但是没有时间回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可以选择经常居住地的走无争议离婚的诉讼程序解除婚约关系。(7)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想通过调解书的方式来增强协议的效力,也可以选择走无争议离婚的诉讼程序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拓展延伸
离婚诉讼的程序和要求
离婚诉讼的程序和要求是指在夫妻关系破裂无法挽回的情况下,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系列程序和要求。首先,当一方或双方决定离婚时,需要向提起离婚诉讼。接下来,将组织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则进入诉讼程序。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将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离婚诉讼要求双方提供有效的离婚事由,如重婚、虐待等,同时要求双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或由判决。离婚诉讼的程序和要求因地区和具体案件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指导。
结语
离婚是一项复杂的法律程序,根据双方的情况和意见不同,有不同的解决方式。一种是通过双方协商离婚,另一种是通过诉讼离婚。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确保财产和子女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离婚诉讼的程序和要求因地区和具体案件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