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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离婚前可以转移财产的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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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离婚时夫妻不能转移财产。如果在离婚时,发现另一方有要恶意转移财产的动向的情况下,可以保留另一方的各种关于财产的明细。如果离婚时已经经过起诉或者未经过起诉的情况下,发现另一方已经在恶意的转移财产,那么可以去向申请将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保护起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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