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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第33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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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担保法 解释32条是关于保 证人 行使预先追偿权的规定。前条规定了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向 债务人 追偿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有可能出现保证人还未承担保证责任之前,债务人就出现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 的情况。这时如果 债权人 或者债务人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人民就将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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