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承包过程中的权力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采矿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采矿,掘进,出矿等工程
2. 工程地点:盘古山竹山坪坑口石告窝
二:承包方式
1. 乙方负责采矿,选矿的生产设备,生产材料及工人工资全部费用。
2. 乙方应安全生产,按年计算每年任务,【6吨精选钨沙】交与甲方,价格按每吨三万五千元,任务外的钨砂按市价卖与甲方。
3. 在生产前乙方应向甲方交押六十万元风险金才能生产,本风险金在安全生产状况下,待合同期满后甲方退回乙方。
三:用工管理
1. 乙方依法用工,自主用工,自行招工,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是年满
十八周岁以上五十岁以下的男性,但必须经矿区医院身体检查和甲方保卫部政审及甲方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保卫部按规定时间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招用,将员工统报坑口备案。
2. 乙方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给予员工正常的劳保待遇。
四;安全生产责任
1. 乙方承包一切安全生产责任,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安全方针,服从甲方的安全考核,确保安全生产。
2. 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从业人员,办好雇主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保险赔偿金额每人不得少于60万元,并将雇主责任保险凭单和工伤保险单复印报甲方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和财政部等部门备案。
3. 甲乙双方另行专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双方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条款,同时乙方还应与甲方坑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4. 乙方人员在工程承包内出现偷盗矿产品和生产材料,备品条件等工业器材以及其它影响社会治安等违法乱纪行为,乙方应按经济损失3—5倍赔偿或每人一次承担1000—3000元处罚,在结算中扣减,触犯法律的将当事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结账方式
乙方在每月10号前向甲方结清上月工程款及钨砂款
五:合同期限
20xx年一月一日起至20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订立补充协议,双方签订即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东莞市弘康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进行机房噪音控制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具体条款如下:
一. 工程依据和技术指标
1、发电机组型号: 冷却方式: 台 数:
2、技术指标
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控制标准》噪声等效声级: 65 db(A)。
评价点位置:
所属区域:
噪声标准:白天 65 db(A) 晚上 65db(A)
注:
1. 如果背景噪声级超过此治理标准规定的指标时则以背景噪声为允许值。
2. 根据GB3096-93规定,测量点选在受影响者的居住或工作建筑物外1米,传声器高于地面1.2米以上的噪声影响敏感处(例如窗外1米处)。
二、噪音治理要求:
1、 噪音治理措施应当经济、有效、可靠,外表整齐美观。
2、 噪音治理措施,不影响机组操作、维护、并应使得机房内有充足的新鲜空气进气量,以保证发电机正常运行。
三、噪音治理措施
采用机房全封闭,隔离噪声源方式。合理设计机房进风消音道和柴油机排气消音器。对机房内部作吸声处理以减小噪声扩散和减小室内混响声。具体治理项目见施工图和报价表。
四、承接方式
乙方承接甲方柴油发电机的噪声治理技术工程服务,承包整个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及人工安装费用。
五、完成期限
在合同签定,乙方收到第一期款五天内运料进场施工,整个噪音控制工程在 天内完成交付验收使用。
六、施工条件及协作事项
七、工程费用及支付办法
总工程费用为:付款方式:合同签定时交付定金; 主材料进场后付 ; 工程完工后 天内付清余款。
八、其它
1.若甲方无故不按时按额交付工程款,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每天按工程总额2%的滞纳金。
2.在合同履行、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异议,双方应本着保证工程质量,保证使用要求及施工过度的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起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遇双方未能解决则由乙方所在地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乙方为奥体中心铝合金窗工程承包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共同确认,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范围和内容:铝合金窗工程的设计、加工、运输、安装。
4.合同价款: 元
5.工作量及单价(见价格表及报价说明)
6.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7.结算办法: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二次设计加工图实际洞口面积计算。
二、设计依据: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建筑图。
A、门窗大样图;B、平面图;C、立面图;D、剖面图。
2.乙方进行二次设计的依据是上述图纸和技术文件及国家的有关规范标准。
三、材料选定:详见报价说明。
四、工程进度:
1. 乙方于 年 月 日 进入施工现场,工期为 工作日。(注:工期以乙方收到预付款之日起计算)。
2. 因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未能按期按额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B: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未能向乙方提供图纸。
C:因停用升降设备,停电等原因造成乙方停工。
D: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乙方停工时。
E:因设计变更所造成的因素。
五、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30%的预付款。
2.铝框进现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玻璃进场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工程交验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
3.留工程总价的5%做为质保金,保修期满一年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质保金。
六、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1、工程质量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执行验收,乙方提供验收标准及规范。
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以书面形式申请甲方质检部门对该工程进行单项验收,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三日内组织有关人员验收。
3、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给予免费维修,超过保修期的维修只收取成本费。
七、甲方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安装时,甲方无偿提供半成品存放组装现场,附件存放封闭库房等条件。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水平线、垂直线、中轴线及相关技术资料,由乙方核对后施工。
3、甲方负责对不符合图纸规定的洞口需按工期进度的要求做好剔除工作。
4、甲方负责对乙方产品安装后的墙体、洞边、沿口与门窗框之间的水泥填充,勾缝和抹灰等工序。
5、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电源,垂直起吊设备,安装脚手架。
6、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具体进度计划,若有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及时组织工程阶段验收。
7、甲方协助乙方做好成品保护及帮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已安装的产品如因其它原因或其它单位损坏,乙方提供申请并确认损坏产品责任者后,甲方应负责追回损失。
8、负责各分包单位的协调工作。
八、乙方责任:
1、施工本合同规定范围的工程,并负责全面技术管理工作。
2、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认真组织施工。
3、遵守甲方的现场施工管理条例,接受甲方及监理公司的监督管理。
4、实行项目经理制,委派项目经理及管理班子,并提供相关人员上岗证。
5、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而发生质量等事故。
6、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施工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
7、施工人员食宿自理。
8、特种作业人员提供上岗证件。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按合同条款实施执行。
2、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各种问题,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款付清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 )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起诉。
第 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
六、有关补充合同:
第十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就沁阳市晨升一号城邦楼体亮化工程事宜,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沁阳市晨升一号城邦
二、 合同金额
1、 合同价格:15元/米,总结算价款根据实际安装长度计算。
2、 本价格包括:安装费用、措施费用、安全防护、质保期售后服务、建筑安装。
三、 付款方式
乙方到达工地后付30%生活费,工程完成一半后付50%工程款,验收合格,灯亮后付清。
四、 验收标准与要求
1、验收标准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效果图进行施工,验收以整体亮化调试完毕为准,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出具验收报告。
2、 施工要求
光源产品及设备货物进入施工场地入库后由甲方交付乙方,施工及提货由乙方自行安排,所有安装工具由乙方自行购置。乙方施工过程中,相关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 交付时间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_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雨天,爆风等)耽误工期不能纳入乙方施工的正常工作日之内。
六、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 质量保证期,从验收交付之日起为两年,两年内乙方对该亮化工程实行包修、包换、包维护保养。
2、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现场安全操作及必要的维护保养培训。
3、 乙方须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三天内处理完毕。
七、 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完成施工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并有权顺延付款,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预期15日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 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且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工期相应延期。
3、 甲方须提供的电源接口。
八、 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所产生的诉讼,任何一方可以向沁阳市人民起诉。
九、 其它
1、 乙方在安装过程中要注意安全,本合同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及责任事故,完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2、 如一方地址、电话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3日内以书面及口头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甲方委托乙方承包下列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工程建设的 顺利进行,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施工地点:
3、 工程总造价(大写): 承包方式: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乙方在收到首期预付款后三天内开工,全部工程在 日内完成,即自20 年 月 日开工至20 年 月 日竣工。
2、凡遇风水、冰冻、高温等自然因素影响施工进度的,按实际天数顺延工作日。
第三条、工程款的拨付与结算:
1、 装饰工程款按四期拨付,按以下栏目进行:
第四条、设计变更:
1、 如本工程设计变更而项目增加部分,甲方应签定增补单, 根据增补但规定的付款期限进行拨款。
2、 如本工程由于设计变更或甲方要求项目减少部分,甲方可 根据补充协议,在第二期进度款中一次性扣除。
第五条、在甲方代表认可签字或附加说明后的本工程的设计及预算方案,可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具有同样的法律效用。
第六条、甲方责任:
1、 本工程开工前,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清理,运输道路、电 源、水源的接通等一切准备工作。
2、 负责办理在工程所在地一切有关本工程施工前需办理的 施工手续。
3、 施工中使用公用部位操作,由甲方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 证乙方正常施工。
4、 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第七条、乙方责任:
1、 在不影响甲方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组织施工。
2、 组织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 案、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3、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设计和预算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工和交付使用。
4、作好施工安全和保卫工作,加强工程管理,谨防事故发生。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操作规程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5、施工内容按照预算清单及施工说明要求施工,材料进场搬运费、垃圾袋装后清理出酒店外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己方全权负责。其次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谨防设施损坏和失窃事故发生。
6、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注意施工安全。 第、竣工验收:
1、 合同范围的工程项目按规定竣工后,乙方应在三天内要求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时给付相应的款。
2、 甲方验收后方能入住。
第九条、质量保修:
1、 双方客户可享受一年质保(不包括人为损坏)
2、 单包客户属甲方自供材料问题有偿维修,施工问题免费维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 工程质量不符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由乙方无偿修理且给 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作经济赔偿;
2、 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合同及附件的规定,每逾期一天,按 工程价款万分之三偿付甲方违约金;
3、 甲方未能按时验收或因其他原因而使竣工期得以顺延,应 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4、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由此发生的质 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5、 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后,不按要求而推迟验收,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万分之三偿付逾期违约金给乙方。
第十一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1、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2、 合同自双方签订后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附则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发包人: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 所有空填全 为阳光海岸别墅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道路工程
1.2 工程地点:位于上海市奉贤区,莘奉金公路以西,团结塘路以南,金汇塘路以北地块
1.3 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 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 元 单价 (综合单价包干)
大 写 元
1.8 质量标准:合格。
1.9 工 期:
工程总日历工期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 图纸
2.1发包人提供:
2.2 技术标准:
2.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1 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
姓名: 职务:
3.1.2 监理单位及委派的工程师:
监理单位:
姓名: 职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3.1.3发包人主要工作:
3.1.3.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1.3.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3.1.3.3 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3.1.3.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3.1.3.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3.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3.2.2承包人主要工作:
3.2.2.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 2 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2.2.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2.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2.2.4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2.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2.2.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3.2.2.7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认可且与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
3.2.2.8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并保证相关部门的开通。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上海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上海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 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D.工程报价单详附件,工程量按实结算
E.结算审计承包人付费执行采用沪建建(20xx)1号,沪价费(20xx)054号文《工程造价审核收费标准》,由发包人代扣代付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 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5%;
5.2 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竣工验收
7.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7.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
八。违约责任
8.1发包人违约:
8.1.1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8.2承包人违约:
8.2.1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9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8.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8.2.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8.2.4 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发包人无息支付。
九、争议
9.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10.2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上海市。
10.3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一、合同附件
11.1 投标文件
11.2 招标文件
11.3 道路平面图及标段划分图
11.4 报价书
十三、合同份数
13.1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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