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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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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的姓名或住所;

2、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家电等室内设施;

3、租金和押金金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及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缴纳物业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10、其他约定,例如,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房屋进行装修形成的附加,双方解除合同时形成的附加处理协议等。

一、短租一个月合同怎么签

短租一个月合同签订应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期限;

5、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6、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等。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租赁合同没有备案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适用

租赁合同没有备案买卖不破租赁是适用的,有约定的从约定,如合同约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出租合同生效条件的,则出租合同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生效,但是即使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的,对方已经接受的,则合同亦生效。如出租方将租赁房屋已经交付给承租方,承租方已经收房的,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承租方接受的等情形。合同无约定的,则合同是否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与合同生效无必然联系。如合同无特别约定生效条件,则根据合同的法的相关规定,合同自承租方出租方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卖不破租赁一般不需要在合同里体现,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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