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可申请分期还款或清偿。根据情况分为暂时还不起和永久还不起。前者可申请分期还款,后者需通过审理并做出判决进行清偿。可强制执行,债务人个人财产可用于清偿,债权人可获得相应金额。(字)
法律分析
债务人力还款可以申请分期还款或者清偿。这是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的,分别是暂时还不起和永久还不起。如果是属于前者的情况,则可以申请进行分期还款,如果是属于后者是情况就需要进行清偿。只用债务人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需要经过的审理,然后做出判决,就可以强制执行了。债务人有多少金额的个人财产可以用来执行,债权人就可以拿走多少金额。
拓展延伸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当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应该采取以下措施来处理这种情况。首先,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进行协商,尝试制定一份可行的还款计划,包括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等方式。其次,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介入,例如债务调解机构或仲裁机构,以促成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和解。另外,债务人也可以考虑申请个人破产,通过法律程序来处理债务。最后,债务人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总之,处理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关键在于协商、调解、法律程序等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
结语
针对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可采取多种措施来处理。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等方式可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的一种选择。此外,债务调解机构或仲裁机构的介入也有助于促成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和解。个人破产申请是另一种处理债务的途径,需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同时,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也能确保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综上所述,协商、调解和法律程序的综合运用是处理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应当作出裁定。